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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1日電)新竹市政府推動太陽光電發展,新公布「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」,希望藉此鼓勵民眾安裝太陽能設施,打造陽光綠能城市。 竹市府表示,繼去年推出太陽光電業者貸款條件,及設置公有房地設置太陽光電辦法,參考高雄市政府的作法後,今年推出「新竹市既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」,是市府推動太陽光電的「第三枝箭」。 市府表示,凡符合相關條件即可免請領雜項執照,不但縮短申請時間,更節省委託建築師費用和申請雜項執照的規費;另外,部分太陽光電設施也可免計入屋頂突出物面積及建築物高度規定。 市府也說,符合條件的增建戶,可藉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,讓增建屋頂合法化,同時達到隔水、防熱及綠能的多重功能,鼓勵市民踴躍申請。 新竹市長林智堅表示,節能減碳有助環境永續發展,也提醒人類珍惜現有資源。他說,新竹市擁有良好綠能產業條件和基礎,市府將扮演業者與市民最有力後盾,讓新竹市成為陽光綠能城市。 市府指出,去年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、台灣企銀共同合作,推出「新竹市創業便利貸」專案,針對太陽光電業者,最高可貸新台幣1200萬元;並首創貸款個人裝設太陽能設施,最高可申請60萬元,力挺新竹市中小企業及綠能產業。1060121此文章來自於奇摩知識+ 如有不適請留言告知撤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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